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乾隆皇帝不厭其詳地挑出詩中句子,斷章取義,在個別字句刻意引申,強作解釋,從而定下其大逆之罪。從文字中索隱以羅織罪名,這種無中生有的方法,使天下握筆寫作的人無不提心吊膽。龔自珍詩曰:「避席畏聞文字獄,著書都為稻粱謀」,就反映該時代的文人心態。
第二節 時事政治小說和志人小說的沉寂
清初時事政治小說,現知最晚的一部是《樵史通俗演義》,成書在順治八年(西元一六五一年)或稍後。康熙二年(西元一六六三年)發生的《明史》案,受牽連者約七百家,被戮者不止一千人。編撰野史、時事成為一大禁忌。康熙三年(西元一六六四年)《續金瓶梅》被立案查處,小說有諷喻清朝之嫌,作者亦有被處死的可能。時事政治小說創作之熱度,很快便冷卻下來。
清代前期的時事政治,今存唯一的一部是《臺灣外志》。此書三十卷,以章回小說的體例,敘述自天啟元年(西元一六二一年)鄭芝龍海盜發跡,到康熙二十二年(西元一六八三年)鄭克塽降清,前後六十三年的歷史。此書作者江日升,字東旭,福建珠浦人。其父江美鼇曾是鄭氏部屬,跟隨鄭氏征戰多年,於康熙十六年(西元一六七七年)歸附清朝。江日升撰寫此書,主要得自其父「口授耳傳」以及某些當事人的回憶。江日升〈自序〉署時為康熙四十三年(西元一七〇四年),成書應當不晚於此年。
有《明史》案之前車,江日升何以敢於撰寫這部野史?《臺灣外志》「凡例」曾有所說明。「鄭氏未奉正朔,事在化外,臺灣未入版圖,地屬荒外」,是為「外」志。又援引康熙帝命修《明史》,應「直書實事」和「從公論斷」的旨意,即「凡例」所謂「無避興朝忌諱,誅犯順不屈之人,存盡忠亡國之事」的聖世公論。再者,此書效《列國志》、《三國志演義》「體義」,跡近小說,而非真正意義的史籍。更重要的是,此書記臺灣開闢及收入版圖,頌揚康熙皇帝神功聖烈的宗旨十分鮮明,其間敘及忠臣義士、節婦烈女,亦在宣揚名教,於風化大有裨益。故而此書竟成為清朝前期時事政治小說之絕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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