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書週年慶(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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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常的美好
 
領導不需要職銜,任何職位都可展現出領導力,但激勵卻需要有一方發動(自己激勵自己是另一種激勵形式,先不論這個)。為了工作日常的美好,團隊領導人最好成為主動的一方。
 
我任教於中央警察大學(以下簡稱:警大),授課中有一門最受喜歡的課程:「團隊激勵」,我覺得這堂課不能光說不練,激勵理論必須要能被實際應用出來,所以週週都有指定作業:「你激勵了誰?或被誰激勵了?」上課第一件事就是每個人輪流談述本週激勵故事。學生都在警界服務,有可能一星期下來幾乎沒有被激勵,但為了完成作業,只能自己製造,結果不僅上課的氣氛變好,一學期練習下來學生養成了激勵別人的習慣,甚至會激勵長官。
 
警界對領導力的詮釋最常使用的字眼為「領導統御」,雖然目前警大教育過程的軍事化管理成分不斷被稀釋,但仍強調命令與服從;然今非昔比,現在的年輕世代儘管可以表現出服從性,也希望明白長官為什麼要這樣做,能向他們解釋理由;否則,自己會覺得被支配或沒有意義,怨言一堆。熱血的學生更可能立馬暴衝到網路社群貼文,一旦野火燎原,滅火也來不及了。可嘆的是,這種劇情不斷上演。
 
可能有些領導會認為「凡事我說了算」,為什麼還要給部屬理由?當然若是想要展示權力或測試忠誠度,另當別論。不過,哈佛大學心理學教授艾倫.蘭格(Ellen J. Langer) 的插隊研究,提醒我們別低估了提供理由的影響(無論它是好理由或壞理由。)試想一個情境:研究人員不排隊就要影印文件,有三種不同的詢問法:「可不可以讓我用一下影印機?」「我想影印,可不可以讓我用一下影印機?」「因為我在趕時間,可不可以讓我用一下影印機?」差異很細微,第一句沒有給理由,後面二句則有給予理由。實驗結果:第一句插隊的成功率為百分之六十,第二、三句竟獲得高達百分之九十五的同意;最有趣的是,第二句其實稱不上什麼好理由,第三句才是合理說法,但人們還是會接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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