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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則重要的警告
並非每一位十三歲的女孩都會被控謀殺、遭受審判,並宣判有罪。但我就是這樣的一個女孩,我的故事是值得一讀的,即使那已是多年前的往事。不過,請接受我的警告,這可不是一般小男生小女生的故事。如果強烈的想法、行為會冒犯到你,就請別再往下讀。請找別的友伴來排遣無聊時光吧。因為,我打算一五一十地說出實情。
不過,在還沒開講前,你必須先認識我。例如,我的故事發生於一八三二年,當時我的名字是陶雪洛。雖然我保留了這個名字,但我已經不是原來的那位陶雪洛了。
要如何描述當時的我呢?十三歲的我是個不折不扣的女孩,體態尚未發育,心智也尚未成熟。可是,我的家庭仍把我打扮成年輕淑女,軟帽遮蓋著我美麗的秀髮,寬鬆的裙子,有扣的高統鞋,還有——你也許猜得到吧——手戴乳白色的手套。我當然希望成為一名淑女。這不只是我的野心而已;這是與生俱來的命運。我全心愉悅地擁抱住這個命運,從不對其他事物有非分之想。換句話說,當時的我跟表現出來的樣子相差無幾:一名討人喜歡的普通女孩,擁有聲望良好的雙親。
雖然在美國出生,但從六歲生日到十三歲生日,我都待在英格蘭。我的父親從事棉製品製造生意,他駐守英格蘭,擔任公司的代理商。不過,一八三二年早春,他榮獲升遷,公司並且要他返回家鄉。
父親是規律與秩序的忠實信徒。他認為,與其讓我中途轉學,還不如留下來完成學業。我的母親(據我所知,從不反對他的意見),也接受了父親的決定。於是,雙親與弟、妹先走,而我將跟隨著他們的腳步,返回我們真正的家園,也就是美國羅德島州的首府普洛維頓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