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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節錄)光的重量:重讀《遺愛基列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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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天隨手從書架上抽出《遺愛基列》,看將起來。難說是第幾次了。
施清真的譯文優美(編按:本篇譯文採用二〇二二年木馬文化版本),比原文更有種親切感,從書名翻譯便看得出來。原書名是《基里亞德》(Gilead音譯,虛構的美國愛荷華州小城名),加了遺愛兩字,感覺完全不同。瑪莉蓮.羅賓遜用字純樸,通過老傳教士艾姆斯之口,字裡行間充滿了關愛。譯文不但充分傳達,用字遣詞更增添了溫柔韻味。我在原文和譯文間來回賞玩比較,不斷重新體認中文內在的抒情之美。
譬如開篇句:「昨晚我告訴你有朝一日我將離去⋯⋯」也可以譯成:「昨晚我告訴你有一天我會走了⋯⋯」用「有朝一日」便多了分哀戚,設下全書無奈傷感的基調。
一處艾姆斯提到某天午後光線之美:
「光線似乎帶有重量,擠出了草地上的水氣,逼出了門廊地板上的霉味,甚至有如晚冬的殘雪積壓著樹梢。光線駐足你的肩頭,恍若小貓窩在你的大腿上,感覺親切而熟悉。」
光線、晚冬、殘雪、樹梢、駐足、恍若這些詞,都帶了原文沒有的詩意,這並非出於譯者故意粉飾,而來自有些中文詞彙的「內在詩性」。若避過那些「詩味詞」,可譯成:
「那光似乎帶有重量,擠出了草的濕氣,逼出了門廊地板裡老舊的酸味,甚至像晚冬的雪壓沈了樹。那光停在你肩頭,有如小貓窩在你大腿上。是這樣的熟悉。」
也許更近原文,但少了那優美。有時號稱某中譯比原文好看(對這說法我總存疑),原因在此(那些刻意加油添醋美化的不算)。
另一處艾姆斯談到存在,一開始說得很妙:「我最近常想到『存在』,事實上,想得滿心敬慕,幾乎無法好好享受活著的每一刻。」然後他想起有一次橡樹落實好像下冰雹般壯觀:
「有時我覺得自己像個孩童:我張開眼睛,看到許多以前所未見的奇妙事物,卻很快就得再度閉上雙眼。我知道相較於永生,世間一切不過是幻象,但世間卻因此變得更可愛。世間存有凡人之美,我眞不敢相信人們踏入永生之後,竟會忘了肉體的奇妙;肉體雖非永恆,但延續生命、年華老去,卻是最奇妙、最有意義的過程。從永恆的觀點來看,我相信每個人在凡間的旅程都是一篇有如《特洛伊》般的史詩,値得後人在街上傳誦。我無法想像有誰能將這個旅程一筆勾消,我相信虔誠的心也不容我遺忘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