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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錯事,只要說聲對不起就沒事了?
發生什麼事?
今天從早上就開始下雨,放學時剛好雨停,回家的路隊充滿歡樂的嬉笑聲。花花背著書包,一手拿著雨傘,邊走邊和同學聊天;突然看到毛毛排在路隊的前幾個位置,花花想叫他,就拿起雨傘往前戳;沒想到毛毛這時剛好轉身,使得花花的雨傘不偏不倚的戳中他的肚子,毛毛痛得大哭。
緊急處理後,毛毛沒有大礙,老師要花花向毛毛道歉。花花道歉後,毛毛沒好氣的說:「說對不起就可以了嗎?你戳自己看看痛不痛。」花花不高興的回嘴:「我都說對不起了,不然要怎麼樣?」
先釐清狀況
傷害嚴重程度?
這個事件中,被戳中肚子的毛毛痛到哭出來,不過經過一段時間後,已經沒什麼問題了。
是誰造成傷害?
「戳肚子」事件是花花不當使用雨傘,想透過觸碰別人的書包或身體叫喚對方,才會誤傷他人。
雖然花花不是故意的,但是他常拿雨傘揮來揮去,只是以前幸運沒弄傷人;而且道歉後,發現毛毛沒接受,花花態度就變差了。
受傷的人也有責任嗎?
毛毛本來在隊伍中行進,只是突然轉過身,不巧花花剛好拿雨傘往前戳,他就被突如其來的雨傘戳到肚子了。也就是說,毛毛是無辜的受害者。
再動腦想想
判斷責任歸屬不能光憑直覺
綜合上述分析,可以判斷事件的責任幾乎都在花花身上。但要用什麼方式負責呢?從分析中可以知道,花花是無心之過,也幸好對毛毛的傷害不大,不到難以彌補的地步,因此,「道歉」確實是比較公平合理的。
當有類似事件發生時,許多人常常憑直覺當起法官,提出看起來很「公平」的裁決,例如:「他戳你,你就戳回去」、「又沒受傷,不要計較那麼多」、「要求賠償身體和心理的損失」等。如果我們能運用前面的分析,就能更客觀的處理錯誤或傷害事件,不會意氣用事或被單一角度影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