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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做你的核心要務
很多企業會失敗的原因, 出在「愛德索問題」(Edsel problem),典故是福特汽車在1958 年的著名滑鐵盧。公司高層對愛德索這個車款寄予厚望、但消費者完全不買單。福特高層賣的是他們自己喜歡的,而不是消費者想要或需要的。我們在人際關係中也可能做這種事,尤其當我們多年沒去練習愛人的能力時。我們給家人和朋友機會,讓他們能在我們方便的時候,一起做我們感興趣的事。我們認為這種做法合情合理,如果我在工作上是王,我在家裡也是王!
當然,這麼做是行不通的。愛的關係不是階層制,而是互惠制。你必須給人想要與需要的東西,而不是看你自己方便。
我定期列出我需要加強關係的名單。接下來,我在每個名字旁,列出他們需要我提供哪些只有我能提供的事。舉例來說,有的事只有我能替太太做;有的事只有我能替孩子做。要是我無視於那些事,夫妻與親子關係就會搖搖欲墜。
3. 聰明投資
兒子就讀高中時,有一次問我,最希望他的人生做到哪三件事。我思考了幾天後,對自己的答案感到訝異。我並沒有把快樂放在其中,因為快樂雖然重要,有使命感與意義的理想人生,總有艱辛的時刻。
我最後告訴兒子:「誠實、愛心與信念。」我認為這三件事能讓兒子成為最好的人。
那次之後,我決定替我最愛的每一個人,寫下三件事,接著反省:我是否協助他們在人生中達成那些事?是否把時間、力氣、情感、專長、金錢,用在培養那些優秀的品行?是否身體力行,替他們做出示範?是否需要採取新策略,助他們一臂之力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