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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世紀時出現了「官學制度」,以教育國家未來的官僚。隨著十一世紀的另外兩項變革,亦即建立三年一次的科考時間表,以及選定「進士」作為通過考試的唯一功名,自此,科舉考試所呈現的制度形式,遂奠定了它在下一個千年所具備的特徵。
 
歷史學者小愛德華.A.克拉克與何炳棣認為,科舉考試促進了社會流動性(social mobility)。舉例來說,克拉克發現一一四九年與一二五六年時,超過半數及第的進士,其父祖三代中並未有人擔任過一官半職,但關注地方歷史而非國家名單的學者修正了這項觀點,例如,歷史學者韓明士指出,因為應試名冊僅提供了應試考生直系父祖長輩的資料,並未記載旁系親屬(伯叔姑舅父、伯叔姑舅公、上一代的表親們)所擔任的官職。韓明士藉由檢視福州(江西)的一個地方性樣本,確認了少數家族一直在科舉考試中占有主要地位,並描繪出一幅流動性較低的宋朝社會風貌。
 
儘管這項爭辯很重要,但克拉克與何炳棣所描繪的全貌仍然相當精準。從唐朝到宋朝,中國的政治遴選機制產生了根本性的變革。相對於唐朝的貴族階層只要出身於氏族大姓就可以獲取官職,宋朝的仕紳階層必須相互競爭才能進入官僚體系。美國歷史學家約翰.查菲(John Chaffee)指出應試考生的人數在北宋時期保持相對穩定——十一世紀初有兩萬到三萬名參加州試,一個世紀之後約有二萬九千名,但是他估計到了十三世紀中的南宋時期,至少有四十萬名考生參加應試。
 
科舉考試也為中國社會帶來一種「任人唯賢」的風氣。學者柏文莉研究了宋朝作家撰寫的頌詞,並指出這段時期中社會風氣對世系血統的興趣日減、對科舉考試成功的重視日增。她認為,氏族大姓曾經足以確保年輕男性仕途順遂、年輕女性締結良緣,但是到了宋朝,情況已然大不相同。在宋朝,誠然家族關係仍是重要的社會與政治資產,但古老的血統譜系不再是獲取政治影響力的必要條件,甚至逐漸失去了它們的社會威望,取而代之的,是個人對其家族命運潛在影響的全新認知——他可以「藉由進士及第來光宗耀祖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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