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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力是國家特有的手段
然而,就社會學探討的觀點而言,什麼是「政治」團體?什麼是「國家」呢?國家也不能夠由社會學、從它所作所為的內容來界定。幾乎沒有哪種任務是不曾被政治團體掌握在手中的,另一方面也可以說,沒有哪種任務始終完全只掌握在所謂政治團體(今天叫做國家,或者就歷史而言則是近代國家的前身)手中的。更確切來講,要從社會學來界定近代國家,畢竟只能從它像任何政治團體那樣所具有的特殊手段:有形的武力。「凡是國家都以武力為基礎」,當托洛斯基(Trotzky)在布列斯特─立陶夫斯克(Brest-Litowsk)時這麼說。實際上這是沒錯的。萬一竟然存在著不知以武力為手段的社會體,那麼「國家」這個概念一定蕩然無存,於是所謂「無政府」這個特別字詞所指的事情就會出現。武力當然不是國家正常的或唯一的手段──這不在話下──卻可以說是它所特有的手段。就在當今,國家跟武力的關係尤其密切。在過去,各種不同的團體──早從氏族開始──全都公認過有形的武力是相當正規的手段。如今我們卻不得不表示:國家就是在一定領土的範圍內──這個「領土」是其中的特徵──(成功地)為自己獨佔了動用正當的有形武力之人類群體。因為現代所特有的是:唯有在國家單方面所許可的範圍內,才能賦予其他所有的團體或個人使用有形武力的權利:國家就是使用武力的「權利」的唯一根源。所以對我們而言,所謂的「政治」就是:對權力分享或是權力分配的影響力之追求,不論是在各國之間,或是在一國之內所涵蓋的各種人群之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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