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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2 誰在使用光,到底重不重要?
光的使用者就是光所照亮的物體或空間的使用者,使用者的狀態直接決定了光的狀態,比如盲人是不需要用光來照亮空間和物體的。日常生活中,使用者是工作狀態,還是休息狀態,直接決定了空間中光的狀態。但是,一般設計師會忽略使用者的身體狀態,其實年老的使用者和年輕的使用者在相同狀態下,對光的需求是完全不同的,有時會有幾倍的差距。
因此,誰才是光的使用者是非常重要的。設計的觀點是相通的,以人為本的光環境設計,才是解決之道。
1. 瞭解光的使用者
設計師要先分析客戶的需求、能力和行為方式,然後用具有針對性的設計來滿足人們不同的需求。優秀的光環境設計需要多方面的考慮,尤其是對光設備的瞭解及與人的溝通,包括燈具的外觀、出光的角度、安裝的位置、終端的開關面板;人在使用的過程中,可能會有哪些行為?有可能產生哪些結果?這不僅是一個燈具產品經理需要考慮的,更是照明設計師需要站在使用者的角度考慮的。
2. 設計師經常會遇到的照明溝通誤解
例一:很多設計師會忽略與使用者的第一次溝通,這是非常糟糕的。或者在溝通過程中,過分高估了對方的專業性,這是更糟糕的。而這樣的事情通常發生在不同專業設計顧問或設計師的溝通當中,例如:照明設計師跟客戶說的投射燈與室內設計設計師跟客戶說的投射燈,所指往往是不同的。照明設計師所說的投射燈是軌道安裝(或表面安裝),燈具完全暴露在外,下半球面完全可以自由旋轉。室內設計師所說的投射燈通常指可調角度的筒燈,它不一定是軌道燈,也可能是嵌燈或筒燈。大家可能覺得這只是個習慣問題,但這種不一樣的習慣,有可能造成空間中出現大相徑庭的兩種燈具設備。
例二:室內設計師說:「這面牆我想要設計成洗牆效果。」照明設計師配置了洗牆燈具達到了洗牆效果,其實室內設計師心中的洗牆效果是的樣子。
為了避免產生這種設計誤解,照明設計師在第一次溝通的時候,需要帶一些效果道具,以對照式的方式詢問業主:哪種是他們想要達到的效果?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設計,進而在設計過程中,調整之前業主的一些想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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