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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
家屋.從地窖到閣樓.茅屋的意義
誰會來敲家屋門?
門扉開,吾人進
門扉掩,巢穴藏
世界脈動我門外。
──皮耶.阿爾貝-畢侯(Pierre Albert-Birot),
《自然記趣》(Les amusements naturels)
I
如果要對內在空間的私密特質做現象學研究,顯然家屋是一個再適合不過的存在了,當然,這要假設我們會同時注意到家屋的整體性、複雜度,並努力將其諸種特定價值整合於一種根本價值中。家屋不僅散發給我們種種意象,也提供了這些意象的大體脈絡。而我要證明的是,在兩種情況下,想像力都提高了現實界的價值。意象具有某種吸引力,讓家屋相關的種種意象得以匯聚起來。在所有讓我們找到遮風避雨的家屋記憶之外,在所有我們曾經夢見起居於其間的家屋之外,我們能否離析出某種私密、具體的本質,以證成所有這些避風港裡的私密感,究竟有什麼樣非比尋常的價值?這成了主要的課題。
為了解答這個課題,只把家屋看成一個我們可以加以判斷、可以成為日夢的「對象」還不夠。對現象學者、精神分析師或心理學者來說(以效力遞減的序列來列舉這三種觀點),重點不是在描述種種家屋、舉出其圖象特徵、分析它們讓人感到舒適的理由。與此相反,不論這些描述是主觀或是客觀、是印象還是事實,我們必須超越描述的課題,以便為隱藏在棲居活動基本作用中的依附,找出其根本特性。地理學者或民族誌學者可以為我們描述各種不同的住處類型。但在每一不同類型中,現象學者會盡一切努力抓住其核心、安全、當下的幸福端苗。現象學者的首要任務就是,在所有的住處,即使是城堡當中,找出此一原初的殼。
但是,如果我們想釐清我們之所以依戀一特定地點的種種幽微暗影,及其種種深層緣由,勢必牽涉廣泛。對現象學者來說,這些幽微暗影必須被視為某種心理現象的初步湧現。此幽微暗影,並非外加的、表面的色彩使然。因此我們在說明我們如何住出自己的生活空間時,必須考慮到所有生活上的辯證,考慮到我們如何日復一日,落腳於「人世一隅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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